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提高了!
从2017年7月起,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待遇提高,下调深圳市困难群体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重疾补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80%,从1万元降低至2000元;报销比例从70%上调至80%。
家庭贫困就更担心因病致贫,也就是说,这一新政策将使生了重病的他们,又可以再少付一些医疗费用!
新政策V5!
哪些人在新政策实施范围内呢?
个人可以少付多少钱呢?
为体现国家大病保险精准扶贫政策,进一步减轻深圳困难群体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今年7月起,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结合深圳实际,发出“关于提高深圳困难群体居民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深圳下调困难群体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重疾补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80%,从1万元降低至2000元,报销比例从70%上调至80%。”
按《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自2015年7月起,经深圳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人员均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办理重疾补充保险缴费手续,无需个人自愿申请,保费由政府财政承担。
据悉,2017医保年度此类参保人员4836人。这一政策预计每年可进一步减低深圳困难群体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近百万元。
个人可以少付多少钱呢?
举个例子:
假如小明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小明,2017医保年度如果产生住院医疗费用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已报销26万元,个人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3万元:
重疾补充保险支付待遇为3万元减去1万元起付线,后报销70%,重疾实际再支付1.4万元。
重疾补充保险支付待遇为3万元减去2000元起付线,后报销80%,重疾实际再支付2.24万元。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2015年4月试行建立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自愿参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二次报销及重疾药品目录费用报销。截至2017年6月,已有24649人享受重疾补充保险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74亿元,其中个人享受的最高金额为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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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章海口龙华区锦盛小凡信息技术工作室 » 好消息好消息!暖心!现在起这些人得重病后看病可少花钱!声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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